1、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保证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的卫生。
(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每年体检一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制定有效的清洗、消毒方法和制度,保证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被污染。所有消毒池必须确定消毒液浓度,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3)制定灌装间的清洗消毒方法并执行。空调机和净化空气口要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2、原料验收、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制定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制度。
(2)对进货原材料的资质进行要求并审核。
(3)制定原辅材料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对空桶的回收也要建立严格的验收标准。
(4)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5)不得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桶和盖。
(6)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消毒剂应有监管部门批准文号或食品级证明。
(7)原辅材料中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获证企业的获证产品。
(8)对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其水源地勘察评价、水源防护、水源地的监测按《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GB 16330)执行并有相关记录。
3、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1)制定从水处理到成品入库前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方案,明确抽样时间、抽样地点、抽样量,明确不合格发生时上报及处理方法。
(2)制定明确的工艺流程图及工艺参数、内控标准。
(3)制定设备维护的相关制度并定期维护保养。
(4)建立仓储管理制度和产品可追溯性相关制度。
4、出厂检验制度
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状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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