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商务部初步确定北京、上海、广东、四川、贵州等地为全国进行酒类溯源体系建设和酒品电子随附单管理的试点地区,成功后将向全国推行。
12月,商务部印发的《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以酒类流通电子随附单、无线射频等为支撑的追溯体系覆盖全国城区人口超百万的城市,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作为全国酒类消费大省,广东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电子化随附单制度,给每一瓶在市场上流通销售的酒发放“身份证号码”的举措,对于建立健全酒类产品生产经营长效管理体系,促进酒类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逐步建立完善的防伪溯源管理系统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